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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關於網站 》營運持續政策聲明
 
為確保群益金融集團(包括群益金鼎證券公司、群益期貨公司等) (以下簡稱本集團)遭遇突發之緊急危難事件時,能將傷害降至最低,以確保人員安全、法令遵循、客戶權益、公司商譽及公司資產之保全;並使本集團重要業務,力求於復原時間目標1小時內回復服務之提供,以維持營運之持續。本集團將定期修訂營運持續管理政策並貫徹執行,以持續提昇並提供客戶不中斷之服務。


本集團營運持續管理政策:
  1. 本集團營運持續管理措施,應符合法律之規範與本集團營運持續管理政策之要求。
  2. 本集團應成立營運持續管理相關組織,以推動並維護營運持續管理體系之運作,及縮短事件與危機發生時之應變與處理時間。
  3. 本集團應建立瞭解與鑑別組織營運持續能力與需要之機制。於營運環境有變化時,需確實執行營運衝擊分析與風險評鑑,並依照結果擬定營運持續管理策略。
  4. 本集團應根據營運衝擊分析與風險評鑑結果,建立事件應變計畫與業務持續營運計畫,並定期執行演練,以強化人員應變能力,並縮短業務中斷之時間與降低中斷所帶來的衝擊。
  5. 本集團之管理階層應決定營運持續管理策略,並承諾提供相關單位營運持續管理所需之必要資源。
  6. 本集團應建立營運持續管理系統之維運機制,透過定期性之稽核活動、管理審查與程序、合約之重新檢視,確保營運持續管理的各項安排確實有效。
  7. 所有具備營運持續管理職責之人員,應依據能力需求施予相當之教育訓練與應變演練,並確保所有作業皆有代理人機制,以確保業務活動不間斷。
  8. 本集團應擬定營運持續管理目標及衡量方式,並定期檢視達成狀況,以瞭解營運持續管理推動之成效。

本集團營運持續管理目標:
  • 保護人員生命安全
  • 降低導致業務中斷之威脅事件發生機率
  • 減少業務中斷之時間